南 宁 学 院
南院创〔2019〕3 号

关于印发《南宁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经学校审定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南宁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宁学院2019 海燕论坛官网 9 月 11 日
南宁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实施办法
为培养“做人有品格、就业有本领、创业有能力、深造有基础、发展有后劲”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鼓励学生主动寻找社会问题,尝试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社会问题,创造社会价值,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 号)、《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 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函〔2019〕13 号) 等文件精神,特设立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并制定本办法以规范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认定工作。
一、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的范围及内容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是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各类竞赛,参与科技创新活动、文化艺术活动、创业实践、社会实践等活动,取得具备一定意义和价值的成果,经创新创业学院评审认定后给予的学分。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的范围有:各类竞赛、大创立项、科技创新、论文、专著及作品发表;课外阅读和聆听学术讲座;课外文化活动;创业实践、社会实践、 实验室开放;证书认定。
二、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标准
具体标准见《南宁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标准》(见附件 1)。
学生参加多项不同项目的学科竞赛、文体竞赛和其它 竞赛,所得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可以累加,同一项目获多项奖励按其获奖最高级别给予学分,不累加。
未列入认定范围的其余项目,一般情况下不给予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如有特殊情况,经创新创业学院会同有关部门认定后,参照有关考核标准给予相应学分。
三、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作用
经创新创业学院审批认定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记录进学生的成绩单,其课程名称为“创新创业实践学分”。
(一)学生获得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可作为公共选修课学分予以记载,但申请免修公选课的学分数最多不超过 4 个学分。
(二)学生获得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在毕业资格审查时可申请冲抵教学计划表中的思政课以外的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不能作为课程免修条件,仅是在毕业资格审核时冲抵)冲抵学分一般不超过 10 学分。
冲抵以上两项后的剩余学分计入“创新创业实践学分” 课程。
(三)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可作为评定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的参考依据。
四、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要求
毕业资格审查时,“创新创业实践学分”不低于 4 学分方可毕业。
五、组织工作
(一)学校成立创新创业实践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 小组由分管教学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产 学研处、招就办、学工处(校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负责审议通过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实施办法,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学院,成员有:创新创业学院人员、各二级学院学工管理人员,创新创业学院负责 二级学院创新学分审核的协调、统筹工作,各二级学院负责 本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指导和管理以及创新学分的 认定、录入工作等具体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在新生入学时应组织学生认真学习 学校有关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要求。
(三)各二学院要指导学生积极开展自主学习和创新研究,同时要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和技术等条件的支 持。
(四)各二级学院要定期举办各类竞赛和学术活动,组织学生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考证,吸引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各有关部门应积极开展各种创新创业实践和文化活动。
六、记分方法
校级设置的项目(计算机等级、英语等级、普通话测试、SIYB 等),由创新创业学院统一收集并导入教务系统进行认定。其他项目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由学生本人登录南宁
学院教务系统进行申请,并须附相应的证书(复印件)或证 明材料(原件),填写《创新学分认定申请汇总表》,由各 班班干以班为单位收集并统计,经辅导员初审签字后,持相 关材料到各二级学院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二级学院 在教务系统进行审核确认,并填报二级学院的《创新学分认 定申请汇总表》报创新创业学院备案。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认定工作在学生毕业前一个学期的第 3-7 周进行。
七、本办法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解释,从 2019 级学生开始实施,2016 级、2017 级、2018 级参照执行。原《南宁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实施办法》(南院〔2015〕5 号)废止。
附件:1.南宁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标准2.创新学分认定申请汇总表

南宁学院办公室 2019 海燕论坛官网 9 月 11 日印发校对:陈铁 录入:李梦茹 排版:李鹂
附件 1
南宁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标准
类型 |
认定项目 |
标准 |
学分 |
备注 |
各类竞赛 |
一类竞赛 |
特等/一等/二等/三等 |
10/9/8/7 |
以团体形式参赛,所有成员的上述标准减半执行。同一竞赛成绩获多级奖励,只计算最高级别奖励, 不予累加。竞赛分类 见附注说明 2 |
二类竞赛 |
特等/一等/二等/三等 |
6/6/5/4 |
三类竞赛 |
特等/一等/二等/三等 |
4/4/3/2 |
四类竞赛 |
特等/一等/二等/三等 |
2/2/1/0 |
科技创新 |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 项目 |
国创计划创业实践项目主持人/成员 |
5/4 |
结题后给予学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成果说明 |
国创计划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主持人/ 成员 |
4/3 |
省级创业实践项目主持人/成员 |
3/2 |
省级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主持人/成员 |
2/1 |
其他科技项目 |
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成绩突出 |
2 |
须提供立项证明、教师签字 |
发明创造 |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 |
3/1 |
提供专利申请证书 |
实验室开放项目 |
需全程参加本人所报名的开放实验项目所规定的所有学时,每一个学时对应 0.1 学分,学生全程参加并完成项目后需提交实验报告(艺术作品) 供指导教师审查合格后, 由指导教师在《实验室开放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统计表》统一认定 |
0.1-4 |
学生需提交实验报告 (艺术作品),每学期最高获 2 学分,截止 毕业最多可获得 4 学分。 |
类型 |
认定项目 |
标准 |
学分 |
备注 |
论文、专著及作品发表、作品展 |
核心期刊、专著:第一/ 第二作者 |
4/2 |
须提供论文复印件。作为大创结题成果或教师科研结题成果的不重复认定,以 最高学分为准 |
第一作者:非核心期刊/ 学报 |
2/1 |
个人举办各类作品展 |
2 |
课外阅读和听学术讲座 |
素质教育类名著选读 |
阅读完 5 本推荐书后提交 2000 字/篇的手写读书心得。由图书馆审核并出具证 明 |
2 |
截止毕业最多可获得2 学分 |
听学术讲座 |
听5 场学术讲座填写5 张记录表 |
1 |
截止毕业最多可获得2 学分 |
课外文化活动 |
校内各类社团活动 |
艺术团工作突出成员/民歌艺术节排演 |
1/2 |
截止毕业,社团活动学分最多不能超出 4 学分。 |
获奖、有较高的声誉或影响力,取得优异成绩,社 团活动组织者 |
0.5-1/ 学期/项 |
各类文体比赛 |
省级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
4/3/2 |
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
市级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
3/2/1 |
校级一等奖 |
1 |
社会实践 |
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
成效明显、工作突出 |
1/学期 |
截止毕业最多可获 2 学分 |
创业实践 |
开办企业,入驻学校项目能正常运行,或开设网店达一钻以上。符合条件须提出申请,经创新创业学 院审批签字。 |
2~6 |
以团体形式入驻校项目的项目,前三名有成员按上述标准减半执行。 |
证书认证 |
创业培训证书 |
取得 SIYB、KAB 等合格证书 |
1 |
由创新创业学院导入系统 |
计算机等级证书 |
三级/二级/一级 |
2/1/0.5 |
由创新创业学院导入系统 |
英语等级证书 |
六级/四级/B 级 |
2/1/0.5 |
由创新创业学院导入系统 |
类型 |
认定项目 |
标准 |
学分 |
备注 |
|
外语考试 |
TOFEL85 分以上、IELTS6.0 分以上 |
3 |
TOFEL、IELTS 等外语语种考试,需要提供证书 |
职业资格 证书 |
初级/中级/高级/技师/ 高级技师 |
1/1.5/2 /2.5/3 |
根据级别认定,最高 3 学分。 |
普通话证书 |
二乙以上/三级甲 |
1/0.5 |
由创新创业学院导入系统 |
其他 |
校教学信息员 |
完成工作任务、表现突出 |
0.5/ 学期 |
最高 2 学分 |
说明:
1. 学生参与不同项目所获学分可以累加,但同一项目或成果获多项获奖的,不累计,只计最高级。
2. 竞赛分类:按照学校发文的竞赛认定文件执行。
3. 未列入认定范围的其余项目,一般情况下不给予认定学分,如有特殊情况,经创新创业学院会同有关部门认定后,参照本标准给予相应学分。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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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学院创新实践学习学分汇总表 |
学院: 班级: 统计时间: 海燕论坛官网 月 日 |
学号 |
姓名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证书或证明材料名称 |
申请学分 (学生填写) |
通过学分 (学院填写)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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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该表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统计。 2.同一项目或成果获多项奖励的,按所获最高奖项相应学分计算,不重复计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