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宁 学 院
南院创〔2019〕号
关于印发《南宁学院学生学科技能竞赛管理办法》(2019海燕论坛官网修订)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经学校审定同意,现将《南宁学院学生学科技能竞赛管理办法》(2019海燕论坛官网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宁学院
2019海燕论坛官网 月 日
南宁学院学生学科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2019海燕论坛官网修订)
学科技能竞赛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与创造能力的有效手段,学科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是在紧密结合课堂教学和专业知识的基础上,以竞赛的方法,激发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通过实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增强学生学习自信心的系列化活动,是学生创新思维、实践动手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培养的重要手段。为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类学科技能竞赛,规范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竞赛范围和分类
学校支持国家政府部门、省级以上(含)教育主管部门、教育部各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及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的影响范围广、社会认可度高、水平高的大学生课外竞赛活动;鼓励学校各职能部门、各学院结合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组织校内或院内竞赛活动。学校根据竞赛主办单位、竞赛水平和影响力,将学生参加的竞赛活动分四类进行管理(详见附件1《南宁学院大学生学科技能竞赛项目分类一览表》):特级比赛包括由国家或国际组织主办,具有巨大社会影响力的各类竞赛(如:奥林匹克比赛);由国家或国际组织主办,参与国家不低于10个,必须有全球100强高校参赛的比赛。一类竞赛包括由多个部委联合主办的各类竞赛;教育部主办的各类竞赛;由教育部之外的其他部委主办的竞赛,参赛院校覆盖全国,往海燕论坛官网参与高校不低于100所,985、211高校占比不低于10%;由教育部之外的其他部委主办的面向社会的的全国性比赛,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有不少于100支队伍参赛;由国家或国际组织主办未达到特级竞赛标准的比赛;教育部高教学会公布的19项比赛;特级竞赛的全国选拔赛。二类竞赛包括由其他部委主办,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参赛院校覆盖全国各个高校,往海燕论坛官网参与高校超过50所,但未达到100所的竞赛;由教育部下设部门或学(协)会主办的比赛,往海燕论坛官网参与的高校须超过50所,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一级竞赛的低一级选拔赛。三类竞赛包括由国家、国际组织、教育部或国家相关部委、教育部下设部门或学(协)会主办,但未达到特级、一级、二级竞赛标准的各类竞赛;除教育部之外的其他部委下设的部门或学(协)会主办的全国性比赛;各省教育厅主办的各类竞赛;其他厅级部门主办的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省级比赛;二类竞赛的低一级选拔赛。四类竞赛包括其他厅级部门主办,但未达到三类竞赛标准的竞赛;厅级机构下设部门举办的各类比赛;南宁市相关部门举办的各类竞赛;三类竞赛的选拔赛;各类全校比赛。五类竞赛包括各类二级学院自行主办的竞赛;各教研室主办的竞赛;其他行业协会、企业举办的,未达到以上级别的竞赛。
二、竞赛的组织与管理
参赛前需填写《南宁学院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立项申请表》(见附件2)报创新创业学院申请立项,并附比赛相关通知的正式红头文件原件,逐级审批获准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立项的竞赛不予以经费支持、发放工作量补助及工作奖励申报。创新创业学院主要负责校级及以上竞赛的组织和管理工作,院级竞赛主要由承办学院负责。对于校级及以上竞赛,根据竞赛特点,创新创业学院承办或指定一个或多个学院(部门)承办,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各学院(部门)和竞赛负责人的具体工作职责为:
(一)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负责竞赛工作的监管与统筹。
(二)创新创业学院工作职责
创新创业学院负责竞赛工作的统一组织和协调,主要职责是:制定与落实竞赛管理办法;收集、公布各类竞赛的信息;负责协调竞赛相关部门工作;审核、划拨竞赛经费; 汇总、归档竞赛获奖材料;组织校级竞赛筹备、评审等工作;审核和执行竞赛奖励。
(三)学院(部门)工作职责
承办学院(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成立相应的竞赛工作机构,指定专人作为竞赛负责人;广泛发动、鼓励和组织学生参与竞赛活动;配备经验丰富的指导教师,组织竞赛前的辅导和培训,并作好赛中指导工作;为学生参加竞赛提供必要的仪器设备、场地和耗材;做好参赛时的后勤保障工作;积极进行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竞赛指导质量。
(四)竞赛负责人的工作职责
竞赛负责人由竞赛承办学院(部门)或创新创业学院指定,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教师认真研究竞赛训练方案,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选拔参赛学生,组织与实施竞赛过程中各环节的工作。竞赛负责人应根据竞赛要求制定竞赛实施方案,经承办学院(部门)领导批准盖章后,于方案实施前一周报送创新创业学院审批。竞赛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参加本届竞赛的预期目标;
2. 指导教师基本情况,在竞赛工作中的分工说明;
3. 竞赛活动组织实施计划,包括赛前准备阶段及竞赛期间工作安排(附明确的培训时间、地点、指导教师工作任务分配情况、设备设施、技术路线等);
4. 申请经费额度,各开支项目及金额,计算依据或方法。
竞赛工作结束后,竞赛负责人要对竞赛工作进行总结,并将竞赛获奖名单、获奖证书扫描件及竞赛相关图文资料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归档,作为教师工作奖励申报的重要依据。
三、竞赛参赛对象
竞赛的参赛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普通学生,鼓励不同专业、海燕论坛官网级的学生交叉组队,形成知识全面、敢于实践、勇于创新的竞赛团队。
四、竞赛经费管理
(一)为确保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每海燕论坛官网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经费,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统筹管理,资助校级及以上的竞赛活动(专项资助范围见附表中一、二、三类竞赛以及四类竞赛中的校级竞赛)。竞赛经费的使用坚持节约和专款专用的原则,重点支持级别高、水平高、影响范围广的竞赛,同时兼顾学科和专业的均衡发展。五类竞赛经费资助原则上不超过2000元。
(二)竞赛承办学院应做好竞赛经费预算工作,由创新创业学院汇总报财务处,经学校审批后予以实施。竞赛经费应根据经费预算,在合理范围内实行实报实销制,由组织者凭有效票据经创新创业学院审核后到财务处报销。如果经费超出原预算额度,须经创新创业学院再次审批,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追加经费额度。
(三)竞赛经费使用范围和标准
竞赛经费用于竞赛所需的宣传费、培训费、指导费、报名费、元器件消耗费、资料购置费、实物材料制作费、专家评审费、竞赛负责人补贴、交通差旅费、竞赛期间参赛师生伙食和市内交通补贴等。
1. 竞赛差旅费
(1)交通费:到外地参加竞赛的学生,从当晚8时至次日7时乘车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坐火车超过12小时,可购硬卧票。其他情况按径直往返的火车硬座或巴士标准报销路费。参赛学生和教师的交通费用按南宁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到南宁市内参赛的师生,人数较多时应由校内承办部门统一安排大巴前往。人数较少时原则上需乘坐公共交通,若有赶时间等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打车前往并凭据实报。为学生安全考虑,外出参赛的带队、指导教师原则上应与学生同行。
(2)住宿费:由竞赛组委会统一安排住宿的,经创新创业学院同意,参赛师生凭住宿票据按实报销;竞赛组委会未统一安排住宿的,学生每日的住宿费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120元/人,带队、指导教师的住宿费用按南宁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为学生安全考虑和方便赛前指导,带队、指导教师原则上应与学生就近住宿。
(3)补助:教师到外地参加省级及以上竞赛的伙食补助、公杂费按南宁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学生到外地参赛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按照教师标准折半执行。到南宁市内参赛,竞赛期间到比赛现场指导的指导教师(参赛报名资料中明确的指导教师)和创新创业学院指定的带队教师按60元/天的标准发放竞赛补助,参赛学生按30元/天的标准发放竞赛补助,或按比赛通知标准发放,若参赛费包含餐费的,不再发放伙食补助
2. 竞赛培训费
(1)三类以上竞赛,参赛人数达30人以上且需进行赛前集中培训的,承办学院(部门)(可由多个学院联合承办。为达到最佳培训效果,同一竞赛原则上不支持不同学院各自单独设置培训)须制订详细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教师名单、培训人数、培训内容、详细培训时间、地点及课时总量核算情况,在集中培训前一周交创新创业学院审批备案,培训时间安排应遵循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的原则,尽量安排在课外时间进行,并按照30元/学时的标准发放课酬,一般情况下不能超出30学时。
(2)学生以小组方式参与竞赛(如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广西高校计算机应用大赛等)且学校或学院未安排集中培训的,指导教师(参赛报名资料中明确的指导教师)利用课余时间进行辅导,并进入决赛阶段的,以参加决赛组数为基数,按一类竞赛1000元/组、二类竞赛800元/组、三类竞赛500元/组的标准发放培训费。为确保指导教师有充足的精力指导参赛学生,提高参赛质量,每个指导教师在同一竞赛中指导的竞赛组一般不超过3个,从第4组至第5组起按减半进行计算,第6组起不发放指导费。
(3)学生以个人方式参与竞赛(如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个人赛等)且学校或学院未安排集中培训授课的,指导教师(参赛报名资料中明确的指导教师)利用课余时间进行辅导,并进入决赛的,以参加决赛学生人数为基数,按一类竞赛100元/人、二类竞赛80元/人、三类竞赛50元/人的标准发放培训费。同一指导教师在同一届个人赛中的指导人数不应超过10人,从第11-15人按减半进行计算,第16组起不发放指导费。
(4)已获得集中培训费用的竞赛,不再单独发放指导费。
(5)四类竞赛的命题、评审、监考教师及其他组织人员按照经费预算适当发放劳务费。按以下标准发放:竞赛评审200元/场,监考80元/次,命题80元/1套,评卷2元/份。
(6)五类竞赛的命题、评审、监考教师及其他组织人员按照经费预算适当发放劳务费。按以下标准发放:竞赛评审100元/场,监考50元/次,命题50元/1套,评卷1元/份。
3. 竞赛负责人补贴
四类竞赛:300元;三类及以上竞赛:500元。如果是多人同时负责,按上述标准包干,视各人承担任务情况进行二次分配。
4. 除学校资助外,欢迎企事业单位为竞赛提供赞助经费。经竞赛主办单位同意,提供资助的企事业单位可获得竞赛冠名权。
五、竞赛奖励机制
(一)学校将设立赛事奖励基金,对参加学科竞赛并获得省、市级以上奖励的学生及其指导教师分别进行奖励。具体规定如下:
1.教师奖励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按《南宁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办法》执行,其他竞赛获奖指导教师的奖励则按照以下方案执行:
学校对指导学生参赛队参加各级各类学科技能竞赛(含艺术、体育类)获奖的教师进行分类奖励,项目管理及奖励办法按南宁学院学生学科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执行,分类标准见附件《南宁学院大学生学科技能竞赛项目分类一览表》,各类奖励标准如下:
类别 |
奖励等级 |
奖励标准 |
一类 |
一等奖 |
10000 |
二等奖 |
7000 |
三等奖 |
4000 |
第四至第五名 |
1000(仅限全国大学生运动会) |
第六到第八名 |
500(仅限全国大学生运动会) |
二类 |
一等奖 |
3000 |
二等奖 |
2000 |
三等奖 |
1000 |
三类 |
一等奖(省/市) |
2000/1500 |
二等奖(省/市) |
1000/800 |
三等奖(省/市) |
500/400 |
四类 |
|
不设奖励 |
注:
(1)若比赛设置特等奖,则特等奖按照一等奖奖励,一等奖按照二等奖奖励,以此类推。
(2)体育竞赛类第一名(冠军)、第二名(亚军)、第三名(季军),艺术类竞赛金奖、银奖、铜奖,分别对应获奖等级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3)未经批准立项的竞赛不予以奖励。
(4)未在南宁学院学生学科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中列出的级别高、影响力大的竞赛,经学院申请、创新创业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审核批准后参照同类项目标准进行奖励。特殊项目的竞赛,由学校专项研讨会研究决定。
(5)第一类项目按获奖项目数奖励;第二、第三、第四类项目先后获市区级、国家级的,则按获奖最高等级或最高金额奖励,不累加。
2.学生奖励
竞赛获奖学生可以申请创新学分奖励,创新学分奖励标准见附件3《南宁学院学生学科技能竞赛奖励创新实践学分标准》。在同一比赛中,以个人或小组赛积分合计形式获得的团体奖励不得重复申请竞赛获奖。
3.对我校与校外单位合作获奖且在奖项记录中体现出以南宁学院名义合作的项目,按照以下方法进行奖励:若我校人员为各奖项的第一、二、三、四、五位获奖者,则分别按相关获奖等级奖励金额的70%、30%、20%、10%、5%予以奖励;若同时有若干名获奖者为我校人员,则只按照排名最前者进行奖励。
(二)通过学校立项并使用学校经费参赛项目团队,在参加学科竞赛中获奖并获得相应奖金的,学校按如下规定执行:
1.单项获奖励金额达1万-2万元(含),学校将提取总奖金额的20%作为奖励基金的储备金;单项获奖励金额达2万元以上的,学校将提取总奖金额的30%作为奖励基金的储备金。
2.参赛团队所获的奖金分配,原则上由师生团队协商并提供方案,经创新创业学院审核通过后进行发放,但指导老师的占比不能低于60%。
六、本办法在试行过程中,可作适当、合理调整。
七、本办法于2015海燕论坛官网7月由教务处制订试行,于2019海燕论坛官网1月由创新创业学院修订。本规定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解释,从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南宁学院学生学科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南院教〔2015〕70号)同时废止。
附件:1. 南宁学院大学生学科技能竞赛项目分类一览表
2. 南宁学院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立项申请表
3. 南宁学院学生学科技能竞赛奖励创新实践学分标准
附件1
南宁学院大学生学科技能竞赛项目分类一览表
一、特级竞赛
由国家或国际组织主办,具有巨大社会影响力的各类竞赛;由国家或国际组织主办,参与国家不低于10个,必须有全球100强高校参赛的比赛。如奥林匹克比赛等。
二、一类竞赛
由多个部委联合主办的各类竞赛;教育部主办的各类竞赛;由教育部之外的其他部委主办的竞赛,参赛院校覆盖全国,往海燕论坛官网参与高校不低于100所,985、211高校占比不低于10%;由教育部之外的其他部委主办的面向社会的的全国性比赛,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有不少于100支队伍参赛;由国家或国际组织主办未达到特级竞赛标准的比赛;教育部高教学会公布的19 项比赛;特级竞赛的全国选拔赛。
序号 |
竞赛项目 |
主办单位 |
1 |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教育部等单位 |
2 |
“桃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 |
3 |
“桃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 |
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 |
4 |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
国际计算机协会(ACM) |
5 |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 |
6 |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及其嵌入式专题竞赛 |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工信部人教司 |
7 |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 |
教育部高等学校化学教育研究中心 |
8 |
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 |
教育部医学教育临床教学研究中心 |
9 |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
教育部高等学校机械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
10 |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大赛 |
教育部等单位 |
11 |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
教育部高等学校新闻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广告教育专业委员会 |
12 |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
教育部高等学校自动化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
13 |
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
教育部高等学校交通运输与工程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
14 |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
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
15 |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
16 |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
17 |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
教育部高等学校物流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
18 |
“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 |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等单位 |
19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
20 |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海燕论坛官网会展示 |
教育部 |
21 |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RoboMaster |
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深圳市人民政府 |
22 |
“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 |
教育部高等学校自动化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中国系统仿真学会 |
23 |
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 |
中国化工学会化学工程专业委员会、教育部和中国化工教育协会 |
24 |
全国大学生现金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 |
教育部高等学校工程图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图学学会制图技术专业委员会、中国图学学会产品信息建模专业委员会 |
25 |
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大学生组) |
国家制造业信息化培训中心、中国图学学会、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 |
26 |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
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
27 |
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 |
教育部高等学校统计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
28 |
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
教育部、商务部 |
29 |
两岸新锐设计竞赛“华灿奖 |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
30 |
长江钢琴·全国高校钢琴大赛 |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
31 |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大数据挑战赛 |
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
32 |
世界技能大赛 |
世界技能组织 |
33 |
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选拔赛 |
世界技能大赛中国组委会 |
34 |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RoboTac |
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 |
|
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 |
教育部 |
|
全国大学生运动会 |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 |
三、二类竞赛
由其他部委主办,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参赛院校覆盖全国各个高校,往海燕论坛官网参与高校超过50所,但未达到100所的竞赛;由教育部下设部门主办的比赛,往海燕论坛官网参与的高校须超过50所,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一级竞赛的低一级选拔赛。
序号 |
竞赛项目 |
主办单位 |
1 |
一类竞赛的赛区赛(或省级赛) |
|
2 |
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 |
中国数学会 |
3 |
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 |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
4 |
全国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创业大赛 |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
5 |
“中华经典”诵读大赛 |
教育部、国家语委、中央文明办 |
6 |
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 |
教育部、国家语委、中央文明办 |
7 |
全国青少海燕论坛官网文化遗产知识大赛 |
中国文物学会、中国博物馆协会等单位 |
8 |
全国啦啦操锦标赛 |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全国啦啦操竞赛委员会 |
9 |
全国大学生篮球联赛(CUBA) |
中国篮球协会 |
10 |
全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 |
中国大学生田径协会 |
11 |
“21世纪杯”英语演讲大赛 |
中国日报社 |
12 |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
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 |
四、三类竞赛
由国家、国际组织、教育部或国家相关部委、教育部下设部门主办,但未达到特级、一级、二级竞赛标准的各类竞赛;除教育部之外的其他部委下设的部门主办的全国性比赛;各省教育厅主办的各类竞赛;其他厅级部门主办的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省级比赛;二类竞赛的低一级选拔赛。
序号 |
竞赛项目 |
主办单位 |
1 |
二类竞赛的赛区赛(或省级赛) |
|
2 |
广西高校计算机应用大赛 |
区教育厅 |
3 |
广西高校化学化工类论文设计大赛 |
区教育厅 |
4 |
广西高校大学生英语戏剧节 |
区教育厅 |
5 |
广西校园戏剧节 |
广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广西教育学院 |
6 |
广西大学生运动会 |
区教育厅、区体育局、团区委 |
7 |
各省教育厅主办的各类竞赛;其他厅级部门主办的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省级比赛 |
广西教育厅、共青团广西区委等 |
五、四类竞赛
其他厅级部门主办,但未达到三类竞赛标准的竞赛;厅级机构下设部门举办的各类比赛;南宁市相关部门举办的各类竞赛;三类竞赛的选拔赛;各类全校比赛。
六、五类竞赛
各类二级学院自行主办的竞赛;各教研室主办的竞赛;其他行业协会、企业举办的,未达到以上级别的竞赛。
附件2
南宁学院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立项申请表
填表时间: 海燕论坛官网 月 日
竞赛项目名称 |
|
竞赛主办单位 |
|
竞赛所属类别 |
( )一类竞赛 ( )二类竞赛 ( )三类竞赛 ( )四类竞赛 |
申报部门/个人 |
|
参赛队数 |
个 |
队员总数 |
人 |
指导教师 |
姓 名 |
工作任务 |
姓 名 |
工作任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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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队 |
|
竞赛时间 |
|
竞赛地点 |
|
竞赛实施情况简要说明 |
(竞赛预期目标;竞赛活动组织实施计划,包括赛前准备阶段及竞赛期间工作安排,需有培训时间、地点、指导教师工作任务分配情况、设备设施等) |
经费 预算 |
支出科目 |
金额(元) |
计算依据或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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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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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意见 |
签字: (公章) 海燕论坛官网 月 日 |
|
创新创业学院审核 意见 |
签字: (公章) 海燕论坛官网 月 日 |
|
校领导 审批 意见 |
签字: 海燕论坛官网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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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填表时间: 海燕论坛官网 月 日
附件3
南宁学院学生学科技能竞赛奖励
创新实践学分标准
|
特级竞赛 |
一类竞赛 |
二类竞赛 |
三类竞赛 |
四类竞赛 |
特等奖 |
20 |
10 |
6 |
4 |
2 |
一等奖 |
18 |
9 |
6 |
4 |
2 |
二等奖 |
15 |
8 |
5 |
3 |
1 |
三等奖 |
12 |
7 |
4 |
2 |
\ |
注:1. 以个人和小组(5人以内)形式参赛,奖励学分按上述标准执行;以团体形式参赛,所有成员的奖励学分按上述标准减半执行。同一竞赛成绩获多级奖励,只计算最高级别奖励,不予累加。
2. 体育类比赛金牌、银牌、铜牌(或第1、2、3名)按照本表中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执行。

南宁学院办公室 2019海燕论坛官网1月9 日印发
校对:陈铁 录入:冼智锦 排版:李鹂